轉知環境部修正「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請查照。 2025/01/24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4年1月21日經園環管字第1140001517號函轉經濟部產業發展署114年1月17日產永字第11400132720號函辦理(原函與附件影附)。 相關資料: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4年1月21日經園環管字第1140001517號函轉經濟部產業發展署114年1月17日產永字第11400132720號函原函與附件.7z下載檔案(.7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