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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勞動部有關「雇主設有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時,應辦理登錄之內容及方式」之公文影本1份,並自115年7月1日施行

2026/07/11

一、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115年7月8日經園北環字第1150004447號函辦理。

二、勞動部為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87條修正規定,將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名冊留存備查機制,修正為登錄報請備查機制,以強化中央主管機關對事業單位設置情形之動態掌握,並促使事業單位落實委員會功能。事業單位設有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時,自115年7月1日起,應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安全衛生履歷智能雲(網址:https://isafe.osha.gov.tw/)依線上表格格式填報登錄,並依該系統所定程序報當地勞動檢查機構完成備查,變更時,亦同。

三、相關資料詳附加檔案。


相關資料:
相關網址: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安全衛生履歷智能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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