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佈欄

函轉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3條附表2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2026/07/06

一、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115年7月3日經園北環字第1150004326號函辦理。

二、旨揭旨揭辦法部分條文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5年6月29日以勞職授字第1150252299號令修正發布。

三、相關「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3條附表2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詳如附加檔案。


相關資料:
  • 地址:花蓮市精美路16號
  • 本網站支援Edge、Firefox及Chrome,最佳瀏覽解析度為1280x8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