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3條附表2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
2026/07/06
一、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115年7月3日經園北環字第1150004326號函辦理。
二、旨揭旨揭辦法部分條文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5年6月29日以勞職授字第1150252299號令修正發布。
三、相關「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3條附表2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詳如附加檔案。
相關資料:
2026/07/06
一、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115年7月3日經園北環字第1150004326號函辦理。
二、旨揭旨揭辦法部分條文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5年6月29日以勞職授字第1150252299號令修正發布。
三、相關「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3條附表2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詳如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