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金門縣政府辦理「金門縣產遊博覽園區」(以下簡稱金門園區)產業專用區(一)出租作業第5次公告
2026/05/08
一、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5年5月5日經園投促字第1150009817號函轉金門縣政府115年5月5日府產創字第11500251571號函轉金門縣政府115年5月5日府產創字第1150025157號公告辦理。
二、公告期間:自民國115年5月5日至115年6月18日止,為期45日。
三、申請人應依金門園區出租公告及土地出租要點載明之規定,檢齊應備申請書件,並妥予密封,以專人送達之方式送至金門縣政府產業發展處青創及產業輔導科(地址: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電話:082-318823分機66373),收件截止期限為出租公告期滿當日下午5時。
四、金門園區產業專用區(一)出租條件、程序、標示、價格、用途、使用限制、容許引進之產業類別及其他相關事項,分別詳載於金門園區產業專用區出租手冊內容。
五、隨函檢附金門園區產業專用區出租公告,出租手冊可至金門縣政府產業發展處網站(https://ed.kinmen.gov.tw/)/產博園區專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