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訂本(115)年3月26日至4月16日期間,於北中南辦理10場次「產業創新條例租稅優惠申報實務-研發、設備及新創租稅優惠宣導說明會」,敬請廠商踴躍報名參加。
2026/03/09
一、為鼓勵產業落實低碳化與數位化轉型,並擴大民間新創投資動能,產業創新條例(下稱產創條例)第10條之1(設備投資抵減)及第23條之2(投資新創租稅優惠)業於114年5月7日修正公布,相關子法亦於同年11月27日發布,並追溯自114年1月1日起適用,以持續引導產業促進投資、紮根雙軸轉型。
二、另產創條例第10條(研發投資抵減)及第10條之2(前瞻創新研發與先進製程設備投資抵減)對提升產業研發創新能力、維繫我國產業全球供應鏈地位至為重要。為協助業者充分瞭解法規內容、適用範疇及申請程序,並因應營所稅申報季將屆,爰辦理旨揭宣導說明會。
三、檢附旨揭宣導說明會資訊1份及原函,相關訊息已刊登於下列網站,請欲出席人員於該場次辦理前3日完成線上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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