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轉知環境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57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第4條附表2修正對照表勘誤表影本1份,請查照更正。

2026/04/14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5年4月7日經園環管字第1150007474號函辦理。(原函與附件影附)


相關資料:
  • 地址: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53號
  • 本網站支援Edge、Firefox及Chrome,最佳瀏覽解析度為1280x8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