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環境部審定修訂「造林與植林碳匯專案活動」為「造林碳匯專案」溫室氣體減量方法及應用範例公文影本1份,供廠商參考。
2025/12/17
一、依據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第12條、第19條規定及農業部114年11月10日農永字第1140033427號函辦理。
二、本部已完成修訂旨揭減量方法之審定,並將減量方法及應用範例公開於本部氣候變遷署溫室氣體自願減量暨抵換資訊平臺(網址https://reurl.cc/Q5bjyM),事業或各級政府可逕至該平臺【自願減量專案】/【減量方法查詢】項下下載使用,並依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自行或共同提出自願減量專案申請註冊。
三、另為配合本次減量方法修訂,本部已受理採用「造林與植林碳匯專案活動」減量方法之自願減量專案註冊申請者,本部將續予審查;至於採用原「造林與植林碳匯專案活動」減量方法而尚未向本部提出自願減量專案註冊申請者,應於115年6月7日前完成確證作業,並於115年8月6日前向本部提出註冊申請,逾期不再受理採原「造林與植林碳匯專案活動」減量方法之自願減量專案註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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