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下稱職安署)為協助事業單位強化製程安全管理作為,以確保製程安全,近日將邀集專家學者組成輔導團隊實施輔導,請查照。
2026/05/25
一、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5條規定,事業單位對從事製造、處置或使用危害性之化學品數量達規定量以上之工作場所,應定期或於製程修改時實施製程安全評估,並製作製程安全評估報告及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為協助事業單位落實製程安全管理,本署特委託財團法人安全衛生技術中心辦理115-116年度事業單位製程安全管理之輔導,期透過製程改善,提升工作場所安全。
二、執行單位安全衛生技術中心將與貴單位進行聯繫及安排現場輔導日期,請貴單位上網填寫訪視聯絡表單(https://forms.gle/8zNK7KGQZdC6t55PA),並配合辦理相關事宜。
三、執行單位將與相關事業單位進行聯繫及安排現場輔導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