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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勞動部發布「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之解釋令,請轉知貴廠參考使用,請查照。

2025/12/10

依勞動部114年12月1日勞動條4字第1140148574號令辦理。

勞動部修正發布「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之解釋令,明示家庭照顧假得以「小時」為單位申請,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

完整解釋令可逕至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網址:https://laws.mol.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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