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經濟部公告修正「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輸往國外應經核准之貨品」 2026/07/22 修正「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輸往國外應經核准之貨品」,輸往歐盟之鋼鐵產品應先經經濟部核准,業經經濟部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16日以經貿字第11550200945號公告修正,詳如附件。 相關資料: 經貿字第11550200945號.pdf下載檔案(.pdf) 附件: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輸往歐盟之463項鋼鐵產品應先經經濟部核准之貨品明細表.pdf下載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