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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部函知「勞動檢查機構執行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十六條第二項講習實施要點」,業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1日以勞職授字第1150252245號令發布。

2026/07/09

1.依勞動部115年7月1日勞職授字第1150252245B號函辦理。

2.旨案發布令影本及其規定於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官網最新消息(https://oli.tycg.gov.tw/)網頁同步公告,供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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