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公告「雇主設有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時,應辦理登錄之內容及方式」之公文影本1份,並自115年7月1日施行。
2026/07/08
1.旨案業經勞動部於115年7月1日以勞職授字第1150252403號公告發布。
2.勞動部為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87條修正規定,將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名冊留存備查機制,修正為登錄報請備查機制,以強化中央主管機關對事業單位設置情形之動態掌握,並促使事業單位落實委員會功能。
3.事業單位設有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時,自115年7月1日起,應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安全衛生履歷智能雲(網址:https://isafe.osha.gov.tw/)依線上表格格式填報登錄,並依該系統所定程序報當地勞動檢查機構完成備查,變更時,亦同。
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