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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政部關務署公告自即日起「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合訂本」貨品分類號列第8424.89.90.00-7號「其他液體或粉末發射、散播或噴霧用機具」增列稽徵特別規定,報關時請依規定注意申報。

2026/06/23

一、依據財政部關務署115年6月12日台關統字第1151015704號函辦理、海關進出口貿易統計作業要點第7點規定及旨揭合訂本?、「稽徵特別規定」欄使用說明(十一)。

二、自即日起「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合訂本」貨品分類號列第8424.89.90.00-7號「其他液體或粉末發射、散播或噴霧用機具」增列稽徵特別規定Z,報關時請依規定注意申三、詳附件稽徵特別規定變更明細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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