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佈欄

【轉知】國際貿易署修正「瀕臨絕種動植物之物種」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

2026/06/03

一、依據貿易法第十三條之一第三項。

二、除附表二中所列物種伊庇魯斯側褶蛙(Pelophylax epeiroticus)、萊 桑 側 褶 蛙 ( Pelophylax lessonae) 、 湖 側 褶 蛙 ( Pelophylax ridibundus)、阿爾巴尼亞側褶蛙(Pelophylax shqipericus)、翅鯊(Galeorhinus galeus)、星鯊屬所有種(Mustelus spp.)、刺鯊科所有種(CENTROPHORIDAE spp.)、糙海參(Holothuria lessoni)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六年六月五日生效外,其餘所列物種自即日生效。

三、公告事項:

(一)配合瀕臨絕種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簡稱華盛頓公約)修正附錄列管物種清單,爰辦理旨揭修正。

(二)「瀕臨絕種動植物之物種」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如附件)。本案另登載於本部國際貿易署經貿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trade.gov.tw/)。


相關資料:
  • 地址:桃園市觀音區工業五路3號
  • 本網站支援Edge、Firefox及Chrome,最佳瀏覽解析度為1280x8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