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環境部訂定「循環產品及循環服務推動作業要點」
2026/05/06
一、為推動循環經濟及永續發展,藉由建立循環標誌制度,鼓勵產業投入生產循環產品及提供循環服務,促使循環產品及服務於市場上擴大流通,並提升公私部門與一般消費者購買意願,以達到資源有效利用、減少廢棄物與減碳目的。
二、為鼓勵業者了解及申請循環標誌,預計辦理北中南3場次說明會說明「循環產品及循環服務推動作業要點」(如附件),並針對紡織品、塑膠類、玻璃容器、循環服務及無機材料類申請進一步說明,以利各區域業者就近參加並了解政策內容及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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