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雇主申請招募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第4點,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規定各1份。 2026/04/16 一、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5年4月14日經園環安字第1150008162號函辦理。二、詳如公告附件。 相關資料: 勞動發事字第1150504166A號.pdf下載檔案(.pdf) 雇主申請招募第二類外國人文件效期、申請程序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第四點修正規定.pdf下載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