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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總統府公布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之公報第7830號之影本1份。

2026/01/09

※勞動部鑑於近年重大職業災害未能有效下降,尤其營造工程職業災害占比仍高,為積極預防職業災害,明確規範事業單位將一定規模以上之工程交付規劃、設計時,應依工程特性分析潛在危害、編製安全衛生圖說、規範及經費,並加強事業單位與各級承攬人之安全衛生管理責任,增列工作場所、設備出租或出借者之危害告知責任,以及定明特定機械操作人員、自營作業者等防災職責。又因應近期社會發生數起職場霸凌事件,經參考各國法制並綜合各界多數專家及團體代表意見,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修法修文對照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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