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經濟部工業局和平工業專用港違規釣客裁罰作業原則」第三點,名稱並修正為「經濟部和平工業專用港違規釣客裁罰作業原則」,自即日生效。 2025/09/23 為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及相關機關名稱調整,爰先行就本須知涉及機關名稱部分辦理修正 相關資料: 經濟部令.pdf下載檔案(.pdf) 相關網址: 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經濟部和平工業專用港違規釣客裁罰作業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