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函以,「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業經該部於114年8月21日以衛授食字第1142003223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2025/09/03
一、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114年8月29日經園北秘字第1140006637號函轉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4年8月26日經園發法字第1140016900號函轉衛生福利部114年8月21日衛授食字第1142003225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
二、旨揭發布令,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最新動態」網頁或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自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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