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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修正「辦理災害防救法相關書表格式應注意事項」第四點及第五點附件、表五、表十二、表十三

2025/07/29

一、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114年7月28日經園北環字第1140005712號辦理。

二、有關「辦理災害防救法相關書表格式應注意事項」業經內政部114年7月17日以內授消字第1141603232號令修正發布,如需本規定文件,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或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nfa.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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