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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勞動部「勞動檢查機構執行停工及復工作業要點」第3點、第5點、第6點,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4年7月8日以勞職授字第1140252771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該要點第3點、第5點、第6點修正規定1份,請查照。

2025/07/09

旨揭相關修正規定公布於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官網最新消息(https://oli.tycg.gov.tw/)。



相關網址: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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