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9
一、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5年10月14日經園開工字第1150022321號函轉經濟部產業發展署(下稱產發署)115年10月7日產知字第11501030690號函辦理(原函及附件影副)。
二、產發署為擴大公部門對設計服務業需求,進而帶動產業實質效益,自112年起推動「城市美學—公共場域設計共創」,徵選具備發展潛力且適合之公共場域,由該計畫支應整合規劃費用,導入專業團隊協助執行,並媒合設計團隊進行研究調查,以定義完善設計規格。
三、旨揭須知重點如下:
(一)徵求對象:中央及地方各級行政機關均可申請,優先鼓勵中央機關及具中央地方協作、跨域整合之公共場域提案。
(二)徵選原則:本案僅提供設計團隊整合規劃費,機關須自行編列新臺幣5,000萬(含)以下工程款(申請時須提出該工程款編列在案相關證明),且所提公共場域須為對外開放,使用或服務對象廣泛、使用率高並具備發展潛力,例如城市地標、休憩據點、服務空間、旅運節點及產業聚落。
(三)整合規劃費:每案上限為新臺幣450萬元(含稅),實際金額由城市美學專家小組所組成之評審團依申請機關提供資料進行評選,並核定通過案件之整合規劃費。惟單一行政機關3年內合計以4案為限。
(四)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2月18日(五)17時止。
(五)評選方式:由產發署另案遴選專家籌組委員會進行評選,評分標準如下:
1.申請動機及構想(35%)。
2.經費編列及執行能力(25%)。
3.參與組織及時程規劃(20%)。
4.預期效益及影響力(20%)。
四、產發署訂於115年11月4日(三)下午2時辦理線上說明會,敬請各單位轉知並派員參與,資訊如下:
(一)報名連結:https://tdri.surveycake.biz/s/3Z3bk
(二)聯繫窗口:台灣設計研究院城市美學工作小組(02-2745-8199 分機372,張小姐)。
(三)聯絡信箱:public_design@tdri.org.tw
(四)官方帳號:https://lin.ee/9bv0b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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