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勞動部「一百十六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及表揚要點」一案,請貴單位協助廣為宣傳,並於115年11月26日(星期四)前(以郵戳為憑)函報推薦人選,請查照。
2026/10/15
1.依據勞動部115年10月8日勞動關1字第1150144174號函辦理。
2.為展現我國勞動多元從業量能及實力,使更多勞工得以透過表揚之方式,得到社會各界的肯定與讚譽,故請各薦送單位踴躍推薦各行各業、特殊身分(如:身心障礙、原住民等)、從事具有地方特色職業或產業之優秀勞工參與選拔,並請各薦送單位依要點規定填具選拔表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一律以A4紙張格式裝訂成冊,一式6份)、無不良紀錄證明書正本、參選人切結書正本及參選全國模範勞工選拔檢點表影本1份,於115年11月26日(星期四)前(以郵戳為憑)函報本府參加初選(請注意本府收件日與勞動部截止收件日不同),規格不符或逾期薦送者,不予受理。
3.另有關「一百十六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及表揚要點」規定及相關表格電子檔可於勞動部網站查詢下載及運用(路徑:http://www.mol.gov.tw,首頁/政府資訊公開/捐補助專區/勞動部捐補助規定/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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