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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部修訂「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第2條、第29條、第46條法規命令條文1份,請查照。

2026/08/28

一、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5年8月20日經園環安字第1150018505號函辦理。(來函與附件影附)

二、旨揭修訂業經勞動部以115年8月18日勞動關3字第1150142825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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