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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檢送「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條文、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各1份,請轉知所轄事業單位參卓,請查照。

2026/07/03

一、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5年6月24日經園環永字第1150013634號函辦理。(原函及附件隨文影附)

二、旨揭辦法業經勞動部於115年6月23日以勞職授字第1150252367號令訂定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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