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佈欄

有關114年12月19日修正公布「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 文,業經行政院定自115年7月1日施行,請轉知所屬,請 查照。

2026/06/17

一、依據經濟部產業發展署115年6月12日產永字第11500629000

號函轉行政院115年6月9日院臺勞字第1151014441B號函辦

理。(原函影本隨文檢附)

二、副本抄送各分局,請轉知所轄事業單位。


相關資料:
  • 地址: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民生路101號
  • 本網站支援Edge、Firefox及Chrome,最佳瀏覽解析度為1280x8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