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環境部「水泥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二條、第五
條業經環境部於115年5月18日以環部空字第1151025436號
令修正發布,茲檢送來文、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
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影本各1份,請查照
2026/06/01
一、依據本部產業發展署115年5月21日產永字第11500525620號
函轉環境部115年5月18日環部空字第1151025436D號函辦
理。
二、旨揭條文業經環境部115年5月18日環部空字第1151025436
號令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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