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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環境部函,有關「循環產品及循環服務推動作業要點」業經環境部於115年5月6日以環部循字第1156109405號令訂定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規定)、總說明及逐點說明各1份,請查照

2026/05/19

一、依據奉交下環境部115年5月6日環部循字第1156109405B號函辦理。

二、為推動循環經濟及永續發展,藉由建立循環標誌制度,鼓勵產業投入生產循環產品及提供循環服務,促使循環產品及服務於市場上擴大流通,並提升公私部門與一般消費者購買意願,以達到資源有效利用、減少廢棄物與減碳目的。

三、為鼓勵業者了解及申請循環標誌,預計辦理北中南3場次說明會說明「循環產品及循環服務推動作業要點」(如附件),並針對紡織品、塑膠類、玻璃容器、循環服務及無機材料類申請進一步說明,以利各區域業者就近參加並了解政策內容及申請方式。

四、上開說明會時間與地點如下:(一)臺北場:115年5月12日(星期二)10時,集思台大會議中心-拉斐爾廳(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85號B1)。

(二)臺中場:115年5月15日(星期五)10時,集思新烏日會議中心-史蒂文生廳(臺中市烏日區高鐵東一路20號-新烏日火車站)。

(三)臺南場:115年5月18日(星期二)14時,國科會資安暨智慧科技研發大樓-第二會議室A123(臺南市歸仁區歸仁十三路一段6號)。

五、本案說明會採線上報名,連結如後:https://forms.gle

/tyPJYL9K2CLhaD4UA,報名及線上會議相關問題請聯繫活動專案人員:蕭傳諺(02)7701-6566分機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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