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本(115)年「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獎」之評選活動,詳如說明,請查照。
2026/04/21
一、依勞動部115年4月16日勞職授字第1150250487A號函辦理。
二、為營造優質安全衛生文化,保障工作者之安全與健康,請貴單位依旨揭獎項推薦原則(如附件)轉知或推薦所轄(屬)職業安全衛生績效卓著之企業參選「大型企業標竿獎」、「中小企業標竿獎」及「勞動健康特別獎」。
三、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獎相關獎項,自即日起至本年5月15日止受理企業報名,請將參選資料送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彙辦。
四、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獎參考手冊電子檔,已登載於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https://www.osha.gov.tw)之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獎專區(路徑:首頁/職業安全/職業安全衛生獎項),請自行下載;另該獎項評審活動之行政作業將由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辦理。
五、旨案相關資訊同步於本處官網最新消息(https://oli.tycg.gov.tw/) 網頁公告,供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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