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佈欄

(轉知)修正「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工程金安獎選拔作業要點」 第10點、第13點及第6點格式1、格式2、格式3、第7點附 表1、附表2,並自即日生效。

2026/03/20

一、為使旨揭獎項之選拔與公開表揚相關作業更臻完善,特修

正本要點。

二、本要點修正規定電子檔已置於本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之「優

良工程金安獎資訊管理系統」(網址:https://gsc.osha.

gov.tw/),請自行瀏覽、下載及轉知所屬。

三、檢附旨揭「推動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工程金安獎選拔作業要

點」規定


相關資料:
  • 地址: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民生路101號
  • 本網站支援Edge、Firefox及Chrome,最佳瀏覽解析度為1280x8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