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佈欄

(轉知)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函轉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下稱勞安所)發布「異丙醇若長期不當存放,宜慎防爆炸危害」工安警訊一則,請查照。

2026/01/23

依勞安所115年1月20日研職安字第1153360009號函辦理。

勞安所發布「異丙醇若長期不當存放,宜慎防爆炸危害。」工安警訊,係促使事業單位及勞雇雙方能加強防範措施,避免發生該類危害事故,請適時宣導。

相關資訊登錄於勞安所網站\研究園地\職業安全研究\工安警訊(網址://www.ilosh.gov.tw)免費下載;另本處官網最新消息(https://oli.tycg.gov.tw/)亦同步公告。


相關資料:
  • 地址:桃園市大園區內海里民生路101號
  • 本網站支援Edge、Firefox及Chrome,最佳瀏覽解析度為1280x80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