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桃園市政府函以「勞工請假規則」部分條文,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2月9日以勞動條4字第1140149214號令修正發布。 2025/12/17 依勞動部114年12月9日勞動條4字第1140149214D號函辦理。 相關資料: 581818_376735300J_1140358777_ATTACH1.pdf下載檔案(.pdf) 581818_376735300J_1140358777_ATTACH2.odt下載檔案(.odt) 581818_376735300J_1140358777_ATTACH3.pdf下載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