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能源用戶應申報使用能源之種類、數量、項目、效率、申報期間及方式」第1點附表1、附表2、附表3修正草案,業經經濟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21日以經授能字第11404017410號公告預告,請查照。
		2025/10/29
1.依據總局114年10月22日經園投創字第1140021125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
2.旨揭草案全文內容可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 或至經濟部能源署網站(https://www.moeaea.gov.tw/)之「公布欄」查詢參考。
3.如對於草案內容有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請逕向經濟部(能源署)提出陳述意見或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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