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應行公告之「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於113年11月14日以院臺衛字第1131030225號公告修正,並自113年11月14日生效。 2024/11/26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3年11月18日經園發法字第1130022919號函辦理(原函及附件影附)。 相關資料: 1.PDF下載檔案(.PDF) 2.pdf下載檔案(.pdf) 3.pdf下載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