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內政部發布「非都市土地設置營建剩餘土石方臨時暫置場作業規定」,並自115年7月24日生效,請查照。 2026/08/10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5年7月31日經園營一字第1150016895號函轉內政部115年7月24日台內國字第11508084912號函辦理 相關資料: 641253_A13080100G_1150005167_doc1_Attach4.pdf下載檔案(.pdf) 641253_A13080100G_1150005167_doc1_Attach7.odt下載檔案(.odt) 641253_A13080100G_1150005167_doc1_Attach3.pdf下載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