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經濟部訂定「無人機財產管理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2026/06/02 1.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5年5月28日經園秘事字第1150011556號函轉經濟部115年5月26日經授產字第11500616380號函辦理。2.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供參 相關資料: 無人機財產管理作業規定.pdf下載檔案(.pdf)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函.PDF下載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