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政部訂定「稅捐稽徵機關受理納稅義務人因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核原則」 2025/05/02 轉知114.4.17財政部令 訂定「稅捐稽徵機關受理納稅義務人因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核原則」,自即日生效。(詳細內容及申請書請參閱附件) 相關資料: 114.4.17財政部令_受理納稅義務人因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核原則.odg下載檔案(.od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