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環境部於本(114)年3月19日以環部氣字第1149102437號令訂定發布「自願性產品碳足跡核定標示及管理辦法」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各1份,請查照。
2025/04/06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4年3月26日經園環永字第1140005638號函轉經濟部產業發展署114年3月20日產永字第11400349710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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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6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4年3月26日經園環永字第1140005638號函轉經濟部產業發展署114年3月20日產永字第11400349710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