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貴公司(單位)在不影響產能前提下自主節水,提高循環利用水量並落實各項節水措施,請以自主節水5%為目標,請查照。 2025/03/20 依據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114年3月17日經園投創字第1140004744號函辦理。 相關資料: 4744.pdf下載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