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貴公司(廠)應備齊預防疏漏污染之器材及物品,若有油品洩漏時,應及時妥善收集及處理;另若有化學物質運作場所發生災害通報者,務必要收集因救災產生之大量廢(污)水並進行處理,禁止未經處理直接排放,造成污染,請查照。 2025/02/12 依據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4年1月24日高市環局土字第11431093600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