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貴單位踴躍推薦115年優秀國際移工人選。二、請貴事業依上開簡章規範,於旨揭期限以A4紙張格式,於115年2月25日將推薦參加優秀國際移工選拔人員之相關資料送本局辦理遴選,其中應檢送文件如下:(一)推薦表及具體事蹟佐證資料正本、影本各1份。(二)參選人切結書正本1份。(三)年資證明文件(勞保資料)1份。三、上述資料未檢附完整或逾期薦送,視為不符合參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