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環境部訂定發布「自願性產品碳足跡核定標示及管理辦法」,請查照。
2025/04/07
一、
依據經濟部園管局臺南分局114年3月31日經園南環字第1140001712號函轉產業園區管理局114年3月26日經園環永
字第1140005638號函辦理。
二、
函轉環境部於本(114)年3月19日以環部氣字第1149102437號令訂定發布「自願性產品碳足跡核定標示及管理辦法」
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各1份,請查照。
相關資料:
2025/04/07
一、
依據經濟部園管局臺南分局114年3月31日經園南環字第1140001712號函轉產業園區管理局114年3月26日經園環永
字第1140005638號函辦理。
二、
函轉環境部於本(114)年3月19日以環部氣字第1149102437號令訂定發布「自願性產品碳足跡核定標示及管理辦法」
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各1份,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