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龍德等58處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一般類型及容積獎勵案適用)業經經濟部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31日以經授園字第11555007570號公告,茲檢送公告(含附件)1份,請查照。 2026/08/10 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54條暨產業園區用地變更規劃辦法第9條、第10條辦理。 相關資料: 用地變更相關資料.zip下載檔案(.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