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函請工業區營建工程優先取用回收水執行工區抑制揚塵及周邊洗掃作業,請查照。
2026/03/24
一、
依據經濟部園管局臺南分局115年3月23日經園南地字第1153000119號函轉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5年3月18
日環空字第1150031846號函辦理。
二、
因應國內水情緊張,環保局推動營建工地優先使用安平、柳營、官田、虎尾寮、仁德、安南及永康等7處水資源回收
中心的回收水,用於工區道路沖洗、工地抑塵及車輛清洗,逐步建立以回收水替代自來水的使用機制,避免在水情吃
緊時排擠民生用水。
備註:
1.永康水資源回收中心聯絡資訊(鄰近本園區):台南市永康區仁愛街151號 (06)243-6286
2.使用用途回收水可用於洗街、土地灑水、沖洗及灌花等,由於法規要求請勿飲用及盥洗,並盡量避免與身體接觸。
3.請使用單位於每月15日及30日回報使用回收水量,並聯絡許嘉容小姐,電話(06)633-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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