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嘉義市政府訂定之行政區域、聚落、自然地理實體、具有地標意義公共設施及街道之標準地名清冊各1份,請查照。 2026/06/29 檢附原函影本及相關資料各一份。 相關資料: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115年6月18日經園北營字第1150004033號函.pdf下載檔案(.pdf) 相關資料.pdf下載檔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