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政部關務署114年10月29日台關統字第1141028786號公告增列「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合訂本」中,貨品分類號列第9027.10.00.00-9號「氣體或煙之分析器具」稽徵特別規定,請查照。 2025/11/05 依據財政部關務署114年10月29日台關統字第11410287861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