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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政部關務署114年10月29日台關統字第1141028786號公告增列「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合訂本」中,貨品分類號列第9027.10.00.00-9號「氣體或煙之分析器具」稽徵特別規定,請查照。

2025/11/05

依據財政部關務署114年10月29日台關統字第11410287861

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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