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有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辦理產學合作學校及企業徵求案
2025/10/09
一、旨案規劃由合作學校依開?科系,尋求優質企業協同辦理,藉由雙方資源交流,推展退除役官兵更多元就學及就業管道。
二、參與本計畫合作學校、企業請配合事項:
(一)合作學校:
1、依合作企業用人需求規劃課程,相關課程內容、學籍及學業成績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2、訂定招生簡章、辦理招生甄選及企業面試。
3、學生修業期滿且成績及格,由合作學校發給畢業證書,學業成績不及格者,依學校相關規定?理。
(二)合作企業:
1、負責工作實務訓練、環境適應與學校聯繫工作。
2、提供學生之工作薪資,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予正式員工薪資,其餘工時、休假、勞健保等依相關規定辦理。
3、提供符合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之工作環境。
三、請有意願參與本計畫之企業及學校,於114年11月14日(星期五)前逕洽該會就學就業處承辦人李福來(電話:02-27571653,電子信箱vac054124@mail.va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