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下稱職安署)委託璞藝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訂於114年10月1日至8日分區辦理「勞工作業環境監測與暴露評估實務及登錄管理系統說明會」共3場次,請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2025/09/09
一、依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第10條及第12條規定,雇主實施作業環境監測前,應訂定監測計畫,並分別於實施監測15日前,及於採樣或測定後45日內,將監測計畫與監測結果報告通報至職安署「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及暴露評估登錄管理系統」,為提升事業單位訂定監測計畫之品質,及瞭解上開系統之操作及新增功能,爰辦理本說明會。
二、相關課程及報名資訊請參閱附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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