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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修正勘誤「補助中小企業新購防爆電氣設備型式檢定合格品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勘誤表1份,請更正。

2025/04/22

一、「補助中小企業新購防爆電氣設備型式檢定合格品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職安署業於114年4月7日勞職安4字第1141400291號令修正發布在案。

二、旨揭訊息同步公布於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官網最新消息(https://oli.tycg.gov.tw/),以供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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