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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下稱職安署)檢送「補助中小企業新購防爆電氣設備型式檢定合格品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勘誤表1份,請查照更正。

2025/04/21

1.依據職安署114年4月17日勞職安4字第1141400343號辦理。

2.「補助中小企業新購防爆電氣設備型式檢定合格品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職安署業於114年4月7日勞職安4字第1141400291號令修正發布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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